宿迁市五保户五保对象须知-宿迁社保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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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市五保户五保对象须知

发布时间:2023-07-02 05:44:11

内容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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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1、无法定扶养义务人,或者虽有法定扶养义务人,但是扶养义务人无扶养能力的;2、无劳动能力的人;3、无生活来源的(包括捡垃圾者,法律没有明文规定即捡垃圾者为有生活来源);4、老年、残疾、未满16周岁的村民。注:法定扶养义务人,是指依照婚姻法规定负有扶养

1、无法定扶养义务人,或者虽有法定扶养义务人,但是扶养义务人无扶养能力的;

2、无劳动能力的人;

3、无生活来源的(包括捡垃圾者,法律没有明文规定即捡垃圾者为有生活来源);

4、老年、残疾、未满16周岁的村民。

注:法定扶养义务人,是指依照婚姻法规定负有扶养、抚养和赡养义务的人。

五保对象的确定:应当由本人申请或者由村民小组提名,经村民委员会审核,报乡镇政府批准,发给《五保供养证书》,凭《五保供养证书》享受五保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