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国内疫情呈局部聚集与零星点状散发态势,同时春节期间人流增加,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汕尾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发布通告:
?汕尾市外来(返)汕人员,请提前通过微信“善美村居”小程序中的“入汕报备”或者电话向目的地村(社区)进行报备,说明来(返)汕行程和方式、健康状况、14天内旅居史、从事职业等信息。如您未能提前报备,请在抵汕后24小时内向居住地所属村(社区)报备。
?汕尾市外来(返)汕人员,如出现咽喉干痛、干咳、鼻塞、发热、流涕、乏力等不适症状,请立即主动居家自我隔离,向所在村(社区)报备,并配合做好流行病学调查工作。
?对应报备而不报备、瞒报谎报旅居史、接触史等涉疫信息或拒不落实相应管控措施,造成疫情传播或疫情传播风险的,将依据《传染病防治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追究法律责任。
目前其他入汕尾需要上报人员:
与目前国内已经报告本土阳性感染者的公布行程有交集、重合的,或近期有本土阳性感染者所在地市旅居史的,抵汕后务必12小时内主动向社区(村)或小区、单位或所住酒店报备,并配合落实健康管理措施。
除此之外,根据疾控最新提醒,在相应时间途经相关城市的人员请立即主动报备:
》》》途径哪些城市需要上报?
鉴于当前疫情形势,提醒广大市民朋友:
1、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请积极配合各地健康排查、健康码查验等疫情防控措施。如果刻意隐瞒行程、拒绝接受核酸检测或不配合防控,依法追究责任。
2、如您14天内到过陆地边境口岸城市,离开前需要持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3、倡导您抵达目的地后,主动进行一次核酸检测,持阴性证明返岗复工,并做好14天自我健康监测。
》》》汕尾市上报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