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职工异地就医转诊过渡期怎么办?-汕头社保办事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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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职工异地就医转诊过渡期怎么办?

发布时间:2023-06-15 16:09:02

内容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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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转诊过渡期怎么办?在2018年7月1日前,参保人已办理异地联网备案登记手续,且在备案有效期内到备案医疗机构住院的,或在2018年7月1日前参保人已在异地医疗机构入院,直至7月1日后出院,结算当次住院医疗费用的,参照已办理异地转诊手续的待遇标准享受医保待遇

转诊过渡期怎么办?

在2018年7月1日前,参保人已办理异地联网备案登记手续,且在备案有效期内到备案医疗机构住院的,或在2018年7月1日前参保人已在异地医疗机构入院,直至7月1日后出院,结算当次住院医疗费用的,参照已办理异地转诊手续的待遇标准享受医保待遇。

职工异地就医问题咨询电话

市社保局:88521710、88522057金平分局:88573488

龙湖分局:88889530澄海分局:85886325

濠江分局:86702363潮阳分局:83844633

潮南分局:87913017南澳分局:868006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