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政法大学第二批管理服务岗位及辅导员岗位招聘公告-上海人才引进
热门资讯

华东政法大学第二批管理服务岗位及辅导员岗位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24-04-06 07:43:01

内容来源:互联网

关键词汇:华东政法大学招聘,华东政法大学招聘岗位,2024年华东政法大学第二批管理服务岗位及辅导员岗位招聘公告

内容简介

华东政法大学第二批管理服务岗位、辅导员岗位招聘公告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15号),依照《华东政法大学人员招聘实施办法》相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海内外公开招聘管理教辅人员,竭诚欢迎海内外精

华东政法大学第二批管理服务岗位、辅导员岗位招聘公告

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15号),依照《华东政法大学人员招聘实施办法》相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海内外公开招聘管理教辅人员,竭诚欢迎海内外精英加盟华政,共创辉煌。

一、学校简介

华东政法大学是新中国创办的第一批高等政法院校,现已发展成为一所以法学学科为主,兼有经济学、管理学、文学、工学等学科的办学特色鲜明的多科性大学,被誉为“法学教育的东方明珠”。学校现有松江、长宁、普陀三个校区,占地面积75万余平方米;设有26个本科专业、19个学院(部)、180余个科研机构;教职工1300余人,高级职称占比57%,在校生18000余人。(详情可登录学校主页www.ecupl.edu.cn查看)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计划招聘第二批管理教辅人员合计3名,其中卫生科医生1名,专职辅导员2名,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附件1《第二批管理服务岗位、辅导员岗位招聘计划统计表》。

三、招聘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和职业道德素质;

(二)年龄一般为30周岁以下(1994年1月1日后出生),具有博士学位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以下(1989年1月1日后出生),其中应聘卫生科医生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1979年1月1日后出生);

(三)身体健康,热爱高等教育管理服务工作;具有相关学科专业背景,有较强文字表达和理论研究能力,有较好的组织管理与沟通协调能力;

(四)应届毕业生应于8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的同期毕业人员,要求与国内应届毕业生一致,应于8月31日前取得学位证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社会人员应聘,应具有上海市户口或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满一年(计算截至8月31日,并在发送报名邮件时一并发送居住证照片);

(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程序

(一)应聘报名

1.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3月29日。

2.报名方式

应聘人员填写附件2中《华东政法大学应聘人员审批表》,连同相关支撑材料(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及获奖证书等复印件集成一个PDF文档)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hzryzp@vip.163.com,邮件主题请标明“应聘学院(部)+岗位+姓名”。(不受理其他形式的简历)。

3.注意事项

(1)报名时须详实准确填写《华东政法大学应聘人员审批表》中所有个人资料,确实没有的信息填“无”,未完整填写个人资料的不予审核;

(2)应聘人员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招录资格。

(二)资格审核

学校根据应聘者信息进行筛选与资格审查,未通过审核者不会收到通知。

资格审核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将立即终止其招聘进程。请应聘者务必确认本人条件符合岗位要求。

(三)考试考核

考试考核以笔试和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

(四)政审与体检

政审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考察通过者向人事处提交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体检证明。

(五)拟聘人员公示

拟聘人员名单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7天。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五、相关待遇

应聘者一经录用,其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等相关待遇按上海市事业单位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何老师(+86)021-57090591

监督电话(+86)021-57090506

人事处网址:http://www.rsc.ecupl.edu.cn

华东政法大学

03月19日

下载附件附件1:第二批管理服务岗位、辅导员岗位招聘计划统计表.xls

附件2:华东政法大学应聘人员审批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