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待遇有哪些?-秦皇岛社保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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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待遇有哪些?

发布时间:2023-08-28 20:08:10

内容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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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待遇有哪些?我市门诊统筹起付标准为50元,报销比例50%,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65元。已取得门诊慢性病资格的参保城乡居民,不再享受门诊统筹待遇。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支付范围有哪些?主要用于支付门诊费用、一般诊疗费补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待遇有哪些?

我市门诊统筹起付标准为50元,报销比例50%,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65元。已取得门诊慢性病资格的参保城乡居民,不再享受门诊统筹待遇。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支付范围有哪些?

主要用于支付门诊费用、一般诊疗费补助、门诊慢性病费用、住院费用、购买大病保险费用及政策规定应由基金支付的其他费用。

参保居民享受医疗保险待遇的时间

参保居民待遇享受期为参保年度的1月1日至12月31日。

城乡居民保险基金不予支付情况

(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四)在国外以及港、澳、台地区就医的;

(五)体育健身、养生保健消费、健康体检费用;

(六)打架斗殴,交通事故,医疗事故,刑事犯罪,自伤、自残、自杀,吸毒、酗酒,戒烟、戒毒等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