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为了进一步完善青岛住房公积金制度,规范青岛住房公积金缴存流程,青岛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制定并颁布了《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单位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缓缴住房公积金审核管理规定》。本文将为您详细介绍青岛用人单位申请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流程。详情请阅读下文。
【受理机构】:青岛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
【咨询电话】:0532-12329
申请条件:
1、经营亏损,单位职工月平均工资连续6个月以上低于上年度在岗职月平均工资70%的;
2、其他确有困难的情形。
申请资料:
1、单位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申请审批表;
2、职工代表大会/工会表决通过决议及文件;
3、全体职工三分之二以上同意的证明材料(未建立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需提供);
4、单位上年度及本年度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及现金流量表等;
5、单位上年度所得税申报表(缴纳企业所得税单位需提供);
6、单位上年度审计报告(未缴纳企业所得税单位需提供);
7、单位上年度及本年度职工工资表。
申请流程:申请-审批-结果
1、单位经办人备齐规定资料前往青岛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
2、市公积金中心工作人员受理资料,并在15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核意见报公积金管委会审批;
3、公积金管理中心在收到公积金管委会审批意见后5个工作日内将审批结果告知申请单位。
补充说明:
1、降低缴存比例后单位和职工各自的缴存比例不得低于3%。
2、申请降低缴存比例每次不得超过1年。在降低缴存比例期限届满时,仍不能恢复正常缴存的,应在期限届满前30日内重新办理申请手续。
3、经批准降低缴存比例的单位,在经济效益好转或规定期限届满时,应恢复到规定的缴存比例范围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并补缴降低缴存比例期间少缴的住房公积金。
最新咨询回复
一、今年单位效益不佳,一直处于亏损状态,这种情况可以申请降低公积金缴存比例吗?
【回复】:根据青岛住房公积金相关政策规定,青岛用人单位经营亏损,单位职工月平均工资连续6个月以上低于上年度在岗职月平均工资70%的,可以申请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二、在青岛哪些单位可以申请降低公积金缴存比例?降低之后缴存比例有啥规定?
【回复】:在青岛经营亏损,单位职工月平均工资连续6个月以上低于上年度在岗职月平均工资70%的或其他确有困难的情形单位可以申请降低公积金缴存比例。降低缴存比例后单位和职工各自的缴存比例不得低于3%。
三、我们单位打算申请降低公积金缴存比例,不知如何操作?需准备哪些资料?一般多久有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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