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兴安盟2024年农牧民(副高)级职称评审工作实施方案》有关要求,现对符合条件、评审人员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4年10月22日至10月28日(5个工作日)。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通过来访、来函、电话等形式反映上述公示对象的有关情况和问题。为便于对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请在反映问题时提供有关线索,以及本人真实姓名、联系方式或工作单位等信息,我们将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履行保密义务,及时反馈核实情况。
受理时间:工作日 8:30—11:30
14:30—17:30
受理电话:0482—8288762
兴安盟农牧局
2024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