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化区人才公寓什么时候申报?
申报时间
公告发布之日起至11月8日。
申购对象
1. 在我区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中的非事业身份人员;
2. 来我区自主创业的人员;
3. 在我区教育、卫生事业单位中一线工作的高层次人才;
4. 经领导小组认定,在经费自理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中直接从事研发、设计、规划、勘测、检测(检验)等工作的高层次人才以及在农林渔系统所属事业单位中直接从事农业、林业、渔业技术研究的高层次人才。
政策来源:奉化区人民政府,原文http://www.fh.gov.cn/art//10/8/art_1229191899_431848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