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职工生育津贴发放标准
生育津贴计发标准
生育津贴=职工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缴费工资÷30×规定的假期天数。
生育津贴的申领条件
生育时在本市职工医保待遇正常,已在本市连续缴纳职工医保(含生育保险)费满6个月的条件。不满足6个月的,可通过继续连续缴纳职工医保(含生育保险)费满6个月后追溯支付。其中,跨统筹区参保缴费、欠费均不视为连续缴费。
生育津贴申领类型
平产、剖宫产、助娩产(胎吸术和产钳术)、流产(未满4个月流产、4(含)至7个月以下流产)。
政策来源:海曙发布,原文https://mp.weixin.qq.com/s/UocSwHeppmO8KkbGNIjhC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