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人才分类认定申请信息如下:
(一)申报程序
凡申请办理高端人才(团队)生活补助、万千学子入柳生活补助、购房补贴、租房补贴和引才荐才奖励的,均须先进行人才类别认定。申请认定为E类以上(含E类)的人员需与用人单位签订5年以上(含5年)服务期或劳动合同;申请认定为F类以下(含F类)的人员需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含3年)服务期或劳动合同。申报程序如下:
1.申请人对照《若干措施》附件中的人才分类标准,填写《柳州市人才分类认定审核表》,附有关证明材料,一并交用人单位初审;用人单位初审同意后盖章确认(证明材料也需加盖单位公章确认,下同),填写《柳州市人才分类认定审核汇总表》和《审核材料情况说明》,同时在本单位公示3个工作日,并填写《公示情况说明》。
2.用人单位按以下途径报送相关材料:
F类以下(含F类)人才:
(1)上汽通用五菱公司、柳工集团(含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柳钢集团(含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东风柳汽、广西汽车集团(含柳州五菱汽车工业有限公司)、鱼峰集团(含广西鱼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广西科技大学将申报材料送至柳州市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市一站式中心”),由市一站式中心汇总后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认定;
(2)市属九大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将申报材料汇总后报市国资委审核认定;
(3)市本级事业单位将申报材料汇总后报主管部门审核认定;
(4)除上述单位外,其他单位将本单位申报材料汇总后送至所在城区、开发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认定。
E类以上(含E类)人才:
用人单位将申报材料送至市一站式中心,由市一站式中心汇总后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认定。
3.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主管部门和各城区、开发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分别将本部门负责审核的拟认定人员名单在本单位官方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在申请人的《柳州市人才分类认定审核表》的“认定结果”处填写认定类别并加盖公章,予以认定,并返还一张认定表给申请人。
4.各主管部门和各城区、开发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公示结束后,填写《柳州市人才分类认定审核汇总表》送至市一站式中心(无需报送申报材料),由市一站式中心汇总后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备案。
(二)申报材料要求
1.《柳州市人才分类认定审核表》2份;
2.《柳州市人才分类认定审核汇总表》1份;
3.《审核材料情况说明》1份;
4.《公示情况说明》1份;
5.申请人身份证1份;
6.申请人毕业证、学位证各1份;
7.申请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1份;自主创业的人才,需提交由本人担任法人代表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1份;
8.新引进的具有全日制本科、硕士、博士学历的人才,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
9.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1份;
10.《人才分类标准》中对应认定类别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1份;
11.首次办理人才认定的用人单位,需提交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提供)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事业单位提供)1份。
(三)时限要求和其他
1.申报时限:人才分类认定每月办理一次,用人单位应于每月15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对应的主管审核部门,逾期不报的,本月不予审核,顺延至下月。
2.办结时限:
F类以下(含F类)人才:
各主管部门和各城区、开发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应在每月15日后汇总名单并公示,公示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认定手续,并报市一站式中心备案。
E类以上(含E类)人才:
市一站式中心应于每月15日后3个工作日内将申报人员名单汇总后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在收到名单后1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认定手续(特殊情况下可延长30个工作日办结)。
3.如人才在完成人才类别认定后再取得更高的学历、职称、荣誉等,符合更高一级的人才分类标准,可填写《柳州市人才类别重新认定审核表》,附有关证明材料交市一站式中心进行重新认定。重新认定的人才,奖励补贴仍按引进时所具备的条件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