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失业保险金申领材料-连云港社保常见问题
热门资讯

连云港失业保险金申领材料

发布时间:2023-09-20 04:12:16

内容来源:互联网

关键词汇:连云港失业保险,连云港失业保险申领,连云港失业保险金申领材料

内容简介

办理材料1.本人身份证及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2.半寸相片一张;3.已办理失业登记的《失业证》;4.原工作单位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或劳动争议裁决的证明材料;5.本人银行活期存折(原件及复印件)。办理流程1.用人单位应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证

办理材料

1.本人身份证及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2.半寸相片一张;

3.已办理失业登记的《失业证》;

4.原工作单位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或劳动争议裁决的证明材料;

5.本人银行活期存折(原件及复印件)。

办理流程

1.用人单位应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书面告知其按照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档案等资料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7日内,报管理其失业保险的经办机构备案。

2.失业人员自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送达之日起60日内,到经办机构登记申领失业保险金。

3.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在接到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申请之日起7日内,核定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并从确认后的次月起发放失业保险金,同时提供其他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