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中县幼升小户籍政策(更新至)
县城地区
小学招生继续坚持“人房户一致”优先,坚持同一学校片区内一套房产六年(秋季学期始)只提供一个学位(同一户主符合计划生育政策情况除外)的政策。各招生学校对片区内预报名的适龄儿童按有房有户、有户无房第一类(个人户口)、有房无户、有户无房第二类(公共集体户口)、无户无房的排序录取入学。对于人户分离、空挂户等特殊情况,由县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和平地区
各小学按照《和平学区招生工作实施意见》中划定的招生片区进行招生,具体范围可查看学校对外公布的招生简章,家长也可拨打学校招生电话进行详细咨询。仍有疑问的,可拨打和平学区招生咨询电话(13893473676方老师)。
来源:榆中发布(https://mp.weixin.qq.com/s/_vfMSzJxy16ZY1pU3OPhZ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