弥勒市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产发集团”)是弥勒市人民政府授权市国资局作为出资人设立的国有独资有限公司。
一、招聘原则
公平、公开、公正、择优。
二、报名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二)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诚实守信,责任心强,良好的职业素养、敬业精神和较强的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团队协作意识。
(三)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
(四)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和工作经验。
(五)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任职资格条件。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此次招聘:
1.受司法机关或原单位纪检、监察部门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2.受原单位党纪、行政处分,尚处责任追究期内的;
3.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4.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
5.曾因违纪、违法被原单位辞退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6.在各级各类招考中被认定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考纪律的;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8.聘用后构成应回避关系的;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录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计划及岗位要求
本次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2人,详见《弥勒市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招聘计划表》(附件1)。
四、招聘程序
(一)招聘流程
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政治审查)→公示→录用。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2023年2月27日起至2023年3月10日17:00止,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方式:
采用网上报名方式,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下载并填写《弥勒市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应聘报名表》(附件2),再将要求提供的报名材料发送至邮箱:cfjtrlzyb1@163.com。
3.报名要求:
(1)每名应聘人员限投递一个岗位,重复申请的视为无效,报名信息缺漏、填报错误的视为无效。只接受邮箱报名,不接受电话、现场投递或邮寄材料报名。
(2)报名材料:已填写的《报名表》(word版),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职称或执业资格证书、一寸彩色免冠照片等证明材料的扫描件。报名材料统一保存在一个压缩文件包内,邮件命名为:应聘岗位+姓名+身份证号。
(3)应聘人员须对报名所填信息和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报名资料一经提交不得修改,概不退还。
(4)在报考过程中如因考生个人信息不正确或通讯工具不畅通造成无法联系上考生的,视为考生主动放弃。
(三)资格审查
1.产发集团招聘委员会根据本公告报名条件及应聘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以电话、短信等方式通知资格审查通过者进入笔试环节。
2.资格审核贯穿于招聘及录用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或录用后发现有违纪违规、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或解除劳动合同。
(四)笔试
1.笔试范围与比例
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应聘岗位专业知识,满分100分,占综合成绩40%,笔试时间以准考证为准。笔试不设开考比例,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笔试成绩
拟面试人员名单和面试通知将在产发集团微信公众平台“弥勒市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公示,请自行关注。笔试成绩设最低分数线60分,低于60分者不进入面试。若某一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均未达60分,则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五)面试
面试采用半结构化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占综合成绩60%。
(六)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笔试、面试、综合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的排前。
五、体检、考察
根据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的综合成绩排名,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体检合格者即确定为考察对象,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政审材料:无犯罪记录证明及征信报告。
招聘过程中,因个人弃权或体检、考察等不合格产生的空缺岗位,可按该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六、公示、录用
(一)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录用人员,拟录用人员名单将按规定在产发集团微信公众平台“弥勒市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公示,请自行关注。公示内容包括:拟录用人员的姓名、准考证号、应聘岗位、综合成绩,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二)录用
1.经公示无异议后,通知录用人员办理入职手续,签订劳动合同。
2.被录用人员设三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录用,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薪酬待遇按照公司薪酬管理制度执行。
七、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由公司纪检监察室全程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
八、招聘咨询电话
0873-3046886
未尽事宜由弥勒市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