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积分入学指南
入学积分实行网上集中申报、部门并联审核、分值现场确认、积分排名公示。
1、网上集中申报。
按照“积分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实行两轮选报学校。凡进入积分入学资格线的随迁子女可根据积分排序位次和定点学校空余学位在网上选报就读学校,根据各定点学校空余学位数,按积分由高到低进行录取;首批未被录取的随迁子女,根据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公布的第一轮录取后有空余学位的定点学校及学位数进行二次网上报名(须注明是否同意调剂),未被第二轮选报学校录取且同意调剂的随迁子女由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统筹调配入学,不同意调剂的,视为自愿放弃入学。在每一轮录取时,如遇积分相同,采取电脑排位确定。
2、部门并联审核。
各相关部门依据职能对入学积分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进行审核,材料合法有效的,按照《济宁市任城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入学分值表》确定相应分数,并将审核意见和分值录入积分管理系统,最终积分当场告知随迁子女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并签字确认。
3、分值现场确认。
随迁子女被录取后,家长应在规定时间内,携带入学子女并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入学确认单、户籍证明(全家户口簿)以及儿童预防接种证等有关材料原件到录取学校现场核对,复核无误后办理入学手续。逾期未办理入学手续的,视为放弃积分入学资格。
4、积分排名公示。
入学积分受理结束后,将对所有参与入学积分的申请人的分值及排序情况向社会公示5天;公示结束后将确定申请人最终分值和排序,并作为划定当年任城区城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积分资格线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