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荆州无房户租房提取公积金所需材料
1、个人及配偶材料
职工本人身份证、个人银行储蓄卡(折)、户口本原件(提取配偶的,还需提供配偶身份证、银行卡及结婚证、户口本原件);
注意:提取金额不超过当年实际支付租金。
2、租赁合同及支付凭证
承租廉租房、公租房的,提供与县市区级以上住房保障中心签订的《房屋租赁协议》和租金付款凭证;
3、提取额度要求
承租社会出租房,经核实其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名下无自有住房的,凭租赁费付款凭证,每年提取额最高不超过月租金1500元。
二、咨询方式
1、咨询电话:0716-8255257
2、咨询官网:点击进入
3、咨询地址:湖北省荆州市沙市区江津西路267号荆州住房公积金中心直属营业部一楼1号综合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