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公积金提取是指职工按规定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的行为,晋城公积金提取需要什么材料,有哪些流程和手续,本文将一一为大家展示。
房屋类:
晋城房屋类公积金提取条件
非房屋类:
晋城非房屋类公积金提取条件
晋城限制公积金提取条件
1.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的,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的需提供身份证、结婚证或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2.委托他人办理的,受托人是同户成员(父母、子女)的,需提供双方身份证和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受托人是其他人的,需提供双方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加盖单位公章);
3.单位专管员办理的,需提供专管员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根据不同提取情形,还需相应提供以下材料:
房屋类:
晋城房屋类公积金提取材料
非房屋类:
晋城非房屋类公积金提取材料
1.职工符合提取住房公积金条件的,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并填写《晋城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审批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和《晋城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
2.职工持经过单位核实由主要负责人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的《申请表》和有关证明材料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
3.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受理后,对符合提取条件的,经核准后予以办理。审核不准予提取的,告知申请人不准予提取的原因。
全额提取:
运城住房公积金全额提取条件
部分提取:
运城住房公积金部分提取条件
1、一个公积金年度内只能支取一次(即需间隔满十二个月以上方可再支取)
2、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在购房合同、协议签订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颁发之日1年内办理住房公积金支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