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材料
1、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
2、未满十六周岁的,还应当由其监护人陪同,提交其监护人出具的同意出境的意见、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护照及复印件;
3、属于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提交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出境的证明;
4、港澳通行证(原件);
5、受委托人委托办理的,需提交委托人出具的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
办理流程
1、面见申请人,审查当事人出具的身份证号、姓名与本人是否相同;
2、申请人填写申请表、照相、复印;
3、受理;
4、审核、审批;
5、制证;
6、发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