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条件
(一)双方均为独生子女,已生育一个子女的;
(二)双方均为农村居民(农业人口,下同),已生育一个女孩的,但一方为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职工或一方从事工商业一年以上以及双方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一年以上的除外;
(三)双方均为农村居民,一方两代以上均为独生子女,已生育一个子女的;
(四)双方均为农村居民,女方父母只生育一个或两个女儿,男到女家落户,并赡养女方父母,已生育一个子女的(只适用于姐妹中一人);
(五)双方均为少数民族,已生育一个子女的;
(六)双方均为农村居民,一方是少数民族并具有本省两代以上户籍,已生育一个子女的;
(七)一方为烈士的独生子女,已生育一个子女的;
(八)一方未生育过,另一方再婚前已生育一个子女的;
(九)一方未生育过,另一方再婚前丧偶并已生育两个子女的;
(十)已生育一个子女,经设区的市以上病残儿童鉴定机构确诊为非遗传性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
(十一)一方连续从事矿井井下作业五年以上,已生育一个女孩,并继续从事井下作业的。
办理材料
1、《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如果您的户口挂靠在人才市场,需要携带本人身份证、1寸彩色免冠照片5张、单位开具的《未婚未育证明》(下载),借取户口本,填写相关申请表格,复印盖章,再去计生办盖章领取《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2、计生部门的“未婚未育证明”
3、民政局的“未婚证明”
办理流程
办理时间及费用
办理时限:
1、如果符合条件应即时办理。
2、如需进一步核实,可自申请人提交材料齐全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办理
3、可延长的时间但是不得超过10个工作日。
办理费用:不收费
办理地点
办理地点:户口所在地的计划生育服务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