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保对象:
无雇工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企业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均可以自愿参加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
拓展信息:
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
缴费人可以在上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至300%之间自主选择缴费基数,缴费比例为20%。
根据省人社厅公布的数据,2021年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69465元。我省2022年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月缴费基数上下限为17366.25元和3473.25元,月缴费金额上下限为3473.25元和694.65元。
缴费时间
灵活就业人员可以选择按月、按季或按年申报缴费。申报缴费期为每月的1日至25日;26日至月底为结算期,无法受理申报缴费业务。
缓缴政策
根据《关于特困行业阶段性实施缓缴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的通知》(人社厅发〔2022〕16号),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和各类灵活就业人员,2022年缴纳费款有困难的,可自愿暂缓缴费,2022年未缴费月度可于2023年底前进行补缴,缴费基数在2023年当地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范围内自主选择,缴费年限累计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