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全称 | 银华多利宝货币市场基金 | 基金简称 | 银华多利宝货币B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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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代码 | 000605(前端) | 基金类型 | 货币型-普通货币 |
发行日期 | 2014年04月10日 | 成立日期/规模 | 2014年04月25日 / 39.917亿份 |
资产规模 | 133.75亿元(截止至:2024年09月30日) | 份额规模 | 133.7537亿份(截止至:2024年09月30日) |
基金管理人 | 银华基金 | 基金托管人 | 中国银行 |
基金经理人 | 王树丽 | 成立来分红 | 每份累计0.00元(0次) |
管理费率 | 0.15%(每年) | 托管费率 | 0.10%(每年) |
销售服务费率 | 0.01%(每年) | 最高认购费率 | 0.00%(前端) |
最高申购费率 | 0.00%(前端) | 最高赎回费率 | 1.00%(前端) |
业绩比较基准 | 活期存款利率(税后) | 跟踪标的 | 该基金无跟踪标的 |
在有效控制风险并保持较高流动性的前提下,力争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创造稳定的、高于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收益。
暂无数据
本基金投资于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允许投资的金融工具,包括: 1、现金; 2、通知存款; 3、短期融资券; 4、1年以内(含1年)的银行定期存款、大额存单; 5、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债券回购; 6、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中央银行票据(以下简称“央行票据”); 7、剩余期限在397天以内(含397天)的债券、资产支持证券、中期票据; 8、中国证监会、中国人民银行认可的其它具有良好流动性的货币市场工具。 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基金,且允许货币市场基金投资其他货币市场基金的,在不改变基金投资目标、投资策略,不改变基金风险收益特征的条件下,本基金可参与其他货币市场基金的投资,不需召开持有人大会。具体投资比例限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执行。 未来,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允许基金投资同业存单的,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约定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不利影响的前提下,本基金可参与同业存单的投资,不需召开持有人大会。其中,同业存单指2013年12月7日由中国人民银行公告的《同业存单管理暂行办法》中所定义的由银行业存款类金融机构法人在全国银行间市场上发行的记账式定期存款凭证。未来,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对上述定义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对于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货币市场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将基于主要经济指标(包括:GDP增长率、国内外利率水平及市场预期、市场资金供求、通货膨胀水平、货币供应量等)分析背景下制定投资策略,力求在满足投资组合对安全性、流动性需要的基础上为投资人创造稳定的收益率。 1、久期调整策略 根据宏观经济形势、央行货币政策、短期市场流动性状况等因素对货币市场利率曲线走势进行综合判断,并在此基础上,动态的调整组合的久期。当市场利率看涨时,适度缩短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即减持剩余期限较长投资品种、增持剩余期限较短品种,降低组合整体净值损失风险;当市场利率看跌时,则相对延长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增持较长剩余期限的投资品种,获取超额收益。 2、类属配置策略 本组合做为现金类管理工具,本产品会在综合考虑基金规模波动的基础上,综合考虑各类属债券品种的收益率水平、流动性水平等因素,动态的进行配置。 3、个券选择策略 在个券选择层面,基金管理人将在正确拟合收益率曲线的基础上,通过分析各类属的相对收益、利差变化、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等因素来确定类属配置比例,寻找具有投资价值的投资品种,增持相对低估、价格将上升的、能给组合带来相对较高回报的类属;减持相对高估、价格将下降的、给组合带来相对较低回报的类属,借以取得较高的总回报。 4、回购策略 本基金利用回购利率低于债券收益率的机会通过循环回购以放大债券投资的收益。该策略的基本模式是利用买入债券进行正回购,再利用回购融入资金购买收益率较高债券品种,如此循环至回购期结束卖出债券偿还所融入资金。在进行回购放大操作时,基金管理人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关于债券正回购的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也将密切关注由于新股申购等原因导致短期资金需求激增的机会,通过逆回购的方式融出资金以分享短期资金利率陡升的投资机会。 5、收益率曲线策略 根据债券市场收益率曲线的动态变化以及隐含的即期利率和远期利率提供的价值判断基础,结合对当期和远期资金面的分析,寻求在一段时期内获取因收益率曲线变化而导致的债券价格变化所产生的超额收益。本基金将比较分析子弹策略、哑铃策略和梯形策略等在不同市场环境下的表现,构建优化组合,获取合理收益。 未来,随着证券市场投资工具的发展和丰富,本基金可相应调整和更新相关投资策略,并在招募说明书更新中公告。
本基金收益分配应遵循下列原则: 1、本基金同一类别内的每份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为红利再投资,免收再投资的费用; 3、“每日分配、按日支付”。本基金根据每日基金收益情况,以基金净收益为基准,为投资人每日计算当日收益并分配,且每日进行支付。投资人当日收益分配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小数点后第3位按去尾原则处理,因去尾形成的余额进行再次分配,直到分完为止; 4、本基金根据每日收益情况,将当日收益全部分配,若当日净收益大于零时,为投资人记正收益;若当日净收益小于零时,为投资人记负收益;若当日净收益等于零时,当日投资人不记收益; 5、本基金每日进行收益计算并分配时,每日收益支付方式只采用红利再投资(即红利转基金份额)方式,投资人可通过赎回基金份额获得现金收益。若投资人在每日收益支付时,其当日净收益大于零时,则为投资人增加相应的基金份额。若当日净收益等于零时,则保持投资人基金份额不变。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约定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将采取必要措施尽量避免基金净收益小于零,若当日净收益小于零时,缩减投资人基金份额;若当日净收益小于零,且基金份额持有人申请赎回其全部基金份额时,则从投资人赎回基金款中扣除;若基金份额持有人申请赎回部分基金份额时,则缩减投资人剩余基金份额; 6、当日申购的基金份额自下一个工作日起,享有基金的收益分配权益;当日赎回的基金份额自下一个工作日起,不享有基金的收益分配权益; 7、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在不影响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在中国证监会允许的条件下调整基金收益的分配原则和支付方式,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本基金为货币市场基金,是证券投资基金中的低风险品种。本基金的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低于债券型基金、混合型基金、股票型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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