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全称 | 申万菱信中证申万电子行业投资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 基金简称 | 申万中证申万电子行业投资指数(LOF)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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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代码 | 163116(主代码) | 基金类型 | 指数型-股票 |
发行日期 | 2015年04月21日 | 成立日期/规模 | 2015年05月14日 / 5.947亿份 |
资产规模 | 2.13亿元(截止至:2024年09月30日) | 份额规模 | 2.5312亿份(截止至:2024年09月30日) |
基金管理人 | 申万菱信基金 | 基金托管人 | 广发银行 |
基金经理人 | 廖裕舟 | 成立来分红 | 每份累计0.00元(0次) |
管理费率 | 0.50%(每年) | 托管费率 | 0.10%(每年) |
销售服务费率 | 0.00%(每年) | 最高认购费率 | 0.40%(前端) | 最高申购费率 | 1.20%(前端) 天天基金优惠费率:0.12%(前端) | 最高赎回费率 | 1.50%(前端) |
业绩比较基准 | 中证申万电子行业投资指数收益率×95%+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5% | 跟踪标的 | 中证申万电子行业投资指数 |
本基金采取指数化投资方式,通过严格的投资程序约束和数量化风险管理手段,力争控制本基金的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之间的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不超过0.35%,年跟踪误差不超过4%,实现对申银万国电子行业投资指数的有效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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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基金主要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和备选成份股。 为更好地实现基金的投资目标,本基金可能会少量投资于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非成份股(包括主板、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及存托凭证)、债券(含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次级债、企业债、公司债、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可转债及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债券、地方政府债等)、货币市场工具、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股指期货、国债期货、股票期权、资产支持证券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主动投资于信用级别评级为AA以上(含AA)的信用债。 本基金可以参与融资和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1、股票投资策略 本基金主要采用完全复制的方法进行投资,即按照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权重构建基金的股票投资组合,并根据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权重的变动对股票投资组合进行相应地调整。 在标的指数成份股发生变动、增发、配股、分红等公司行为导致成份股的构成及权重发生变化时,由于交易成本、交易制度、个别成份股停牌或者流动性不足等原因导致本基金无法及时完成投资组合同步调整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将运用其他合理的投资方法构建本基金的实际投资组合,追求尽可能贴近标的指数的表现。 (1)组合构建策略 本基金管理人构建投资组合的过程主要分为三步:确定目标组合、确定建仓策略和逐步调整。 1)确定目标组合:本基金管理人根据完全复制成份股权重的方法确定目标组合。 2)确定建仓策略:本基金管理人根据对成份股流动性的分析,确定合理的建仓策略。 3)逐步调整:通过完全复制法最终确定目标组合之后,本基金管理人在规定时间内采用适当的手段调整实际组合直至达到跟踪标的指数的要求。 (2)组合管理策略 1)定期调整 本基金股票组合根据标的指数对其成份股的定期调整而进行相应的定期跟踪调整。 2)不定期调整 ①当成份股发生增发、送配等情况而影响成份股在指数中权重的行为时,本基金将根据指数公司的公告,进行相应调整; ②根据本基金的申购和赎回情况,对股票投资组合进行调整,从而有效跟踪标的指数; ③若个别成份股因停牌、流动性不足或法规限制等因素,使得基金管理人无法按照其所占标的指数权重进行购买时,基金管理人将综合考虑跟踪误差最小化和投资者利益,决定部分持有现金或买入相关的替代性组合。 2、其他金融工具投资策略 本基金可以投资于债券和资产支持证券等固定收益类工具,固定收益类资产投资的目的是有效利用基金资产,提高基金资产的投资收益。其中,本基金将结合市场信用利差曲线和信用债本身分析信用债投资比例和进行信用债投资,关注宏观经济环境的变化以及信用债市场容量、信用债结构、流动性等市场因子的变化趋势,利用公司信用评级体系分析信用债的信用风险,精选符合基金投资目标的标的债券。本基金主动投资于信用级别评级为AA以上(含AA)的信用债。 本基金投资存托凭证的策略依照上述境内上市交易的股票投资策略执行。 本基金为提高投资效率更好地达到本基金的投资目标,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目的,本着谨慎原则,参与股指期货和国债期货的投资,以管理投资组合的系统性风险,改善组合的风险收益特性。本基金主要采用流动性好、交易活跃的股指期货合约,通过多头或空头套期保值等策略进行套期保值操作。本基金力争利用股指期货的杠杆作用,降低股票仓位频繁调整的交易成本和跟踪误差,达到有效跟踪标的指数的目的。此外,本基金还将运用股指期货来对冲特殊情况下的流动性风险以进行有效的现金管理,如在基金出现巨额或较大申购赎回时,通过股指期货及时进行加仓或减仓,迅速的进行仓位调整,以达成申购赎回对基金运作带来的影响最小化的目的。 本基金将按照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主要目的,运用股票期权等相关金融衍生工具对基金投资组合进行管理,以提高投资效率,管理基金投资组合风险水平,以更好地实现本基金的投资目标。 本基金在参与融资业务时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和比例内、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本着谨慎原则,参与融资业务。参与融资业务时,本基金将力争利用融资的杠杆作用,降低因申购造成基金仓位较低带来的跟踪误差,达到有效跟踪标的指数的目的。 为更好实现投资目标,在加强风险防范和坚持审慎原则的前提下,本基金可根据投资管理的需要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本基金将在分析市场情况、投资者类型与结构、基金历史申赎情况、出借证券流动性情况等因素的基础上,合理确定出借证券的范围、期限和比例。 本基金管理人运用上述金融衍生工具必须是出于追求基金充分投资、减少交易成本、降低跟踪误差的目的,不得应用于投机交易目的。 若相关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时,基金管理人对上述金融衍生工具投资管理从其最新规定,以符合上述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的变化。未来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允许基金投资其他金融衍生工具,本基金将在履行适当程序后,纳入投资范围并制定相应投资策略。
1、本基金场外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登记在登记结算系统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开放式基金账户下的基金份额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本基金场内收益分配方式仅为现金分红:登记在证券登记系统的场内基金份额持有人深圳证券账户下的基金份额,只能选择现金分红的方式,具体权益分配程序等有关事项遵循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规定; 2、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3、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在不违反法律法规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对基金收益分配原则进行调整,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本基金属于股票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预期风险水平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 本基金为被动式投资的股票型指数基金,跟踪中证申万电子行业投资指数,其风险收益特征与标的指数所表征的市场组合的风险收益特征相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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