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正证券鑫悦一年持有期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清算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11-21
方正证券鑫悦一年持有期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清算报告
集合计划管理人: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集合计划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清算报告出具日:2024 年 11 月 7 日
清算报告公告日:2024 年 11 月 21 日
目录
重要提示
一、集合计划概况
二、集合计划运作情况
三、财务会计报告
四、清算情况
五、备查文件
重要提示
方正证券鑫悦一年持有期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本集合计划”或“集合计划”)由方正金泉友 2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变更而来,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机构部函[2021]1950 号批准。《方正证券鑫悦一年持有期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以下简称“《资产
管理合同》”或“集合计划合同”)自 2021 年 9 月 16 日起生效。本集合计划管理
人为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管理人”)。托管人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托管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资产管理合同》的有关规定,本集合计划《资产管理合同》第十九部分“资产管理合同的变更、终止与集合计划财产的清算”约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履行相关程序后,《资产管理合同》应当终止:3、《资产管理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资产管理合同》第五部分“集合计划的存续”约定“本集合计划
自本资产管理合同生效日起存续期不得超过 3 年”。截至 2024 年 9 月 16 日,本
集合计划存续期限届满,触发《资产管理合同》规定的终止情形,《资产管理合同》应当终止,并无需召开集合计划份额持有人大会,本集合计划进入清算程序。
2024 年 9 月 16 日,管理人发布《关于方正证券鑫悦一年持有期债券型集合资产
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终止及财产清算的公告》,自 2024 年 9 月 17 日(含该日)
起,本集合计划进入财产清算程序。
由集合计划管理人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成立集合计划财产清算小组履行集合计划财产清算程序,并由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清算报告进行审计,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出具法律意见。
一、集合计划概况
集合计划名称 方正证券鑫悦一年持有期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集合计划简称 方正鑫悦一年持有债券
集合计划主代码 970052
集合计划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集合计划投资目标 本集合计划的投资目标是在充分考虑集合计划投资安全的
基础上,力争实现集合计划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
业绩比较基准 中债综合全价(总值)指数收益率×85%+沪深 300 指数收
益率×10%+恒生指数收益率×5%
风险收益特征 本集合计划为债券型集合计划,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
货币市场基金和货币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低于混合型基
金、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股票型基金和股票型集合资
产管理计划。本集合计划可以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会面临
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
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
集合计划合同生效日 2021 年 09 月 16 日
集合计划管理人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集合计划托管人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登记机构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集合计划运作情况
方正证券鑫悦一年持有期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由方正金泉友 2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原集合计划”)变更而来。原集合计划为限定性集合
资产管理计划,于 2010 年 11 月 2 日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方正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设立方正金泉友2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批复》(证监许可[2010]1517号),
自 2010 年 11 月 18 日起开始募集并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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