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非我市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异地缴存职工),须借款人和配偶中任一方为我市户籍,或借款人配偶在我市缴存住房公积金,并符合贷款申请之月起,前六个月连续依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且累计依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1年
可以,2024年3月1日起取消了户籍限制,异地公积金外地户口也可以在佛山申请公积金贷款
➤所需材料
1.户口簿
2.缴存地公积金管理部门出具的《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
3.住房公积金缴存明细(如:住房公积金对账簿、缴存存折等)。
注意:广东省内异地缴存职工,可通过网上服务渠道授权本中心获取缴存使用信息的,则可免提交纸质《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及住房公积金缴存明细资料。
➤办理方式
关注【广东住房公积金】微信小程序【登录→协议授权→异地公积金信息(填写相关授权信息及选择”授权业务:异地公积金缴存证明”)→下一步→同意“协议授权”】;(在我市没有办理过住房公积金相关业务的职工,仅适用本方式办理)
关注【佛山公积金】微信公众号【办事服务→个人网上办事→登录→业务大厅→其他业务→协议授权(填写相关授权信息及选择“授权业务:异地公积金缴存证明”)→下一步→同意“协议授权”】;
登录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http://fsgjj.foshan.gov.cn【个人网上办事大厅→登录→我要办理→协议授权→新增授权(填写相关授权信息及选择“授权业务:异地公积金缴存证明”)→下一步→同意“协议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