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证损坏或者遗失需要到派出所进行补办,补办居住证需要准备相应的材料,待机关重新发证后才能继续使用。
已在恩施区行政区域内办理过居住证,因遗失、损坏等原因需要补领、换领。
交验申请人居民身份证、居住证(损坏需提交)。
1、到现居住地受理点填写申请表;
2、经受理点工作人员审核材料,缴费,取得办证回执后,按日期凭回执领取居住证。
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
注:在偏远地区、交通不便的地区或者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制作发放居住证的,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实施办法中可以对制作发放时限作出延长规定,但延长后最长不得超过30日。
办理费用:18元(仅提供参考)
上班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早9:00-17:00
居住地派出所或者受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