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服务事项: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核定
二、服务类别:公共服务
三、服务对象:州直各类用人单位及灵活就业人员
四、承办科室:登记核定科
五、办理依据:《社会保险法》及其他有关规定
六、办理条件:《社会保险法》及相关条例规定的对象
七、办理需提供的材料:
(一)职工本人和单位法人代表签字盖章确认的《社会保险缴费工资申报表》;
(二)职工花名册、年度劳动工资报表和财务报表;
(三)职工及缴费基数增减变动申报表;
(四)确需提供的其他材料。
八、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
九、办理时间:上午08:30—12:00,下午02:30—05:30(节假日除外)
十、办理时限:自接到申报材料之日起2个工作日办理完毕
十一、办理程序:
(一)参保单位持相关材料到登记核定科申报;
(二)对申报单位(个人)资料进行审核,不符合规定的退回申报单位修正,符合规定的经审核人签字盖章后,送稽核科稽核;
(三)稽核科审核后返回核定科;
(四)录入数据并打印缴费核定单交申报单位(个人)到地税缴费;
(五)审批的申报材料按年份、序号归档存查。
十二、办理地点:恩施州社会保险管理局(恩施市新建街67号)
十三、咨询电话:0718-82234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