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稳定居住就业入户材料调查规定-东莞人才引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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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稳定居住就业入户材料调查规定

发布时间:2024-01-06 06:49:03

内容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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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东莞稳定居住就业入户政策材料调查:机关在受理入户申请过程中,对申请人提供的可疑证件、证明材料,由机关联合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包括载体与信息),核查时间不纳入审批时限内。✔申请人作出虚假承诺、伪造或提供虚假证明资料的,一经相关部门审查发现

》》》东莞稳定居住就业入户政策

材料调查:

机关在受理入户申请过程中,对申请人提供的可疑证件、证明材料,由机关联合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包括载体与信息),核查时间不纳入审批时限内。

✔申请人作出虚假承诺、伪造或提供虚假证明资料的,一经相关部门审查发现,取消申请人入户资格;

✔已办理迁户手续的,按户口管理有关规定,注销申请人及随迁人的户口,并将户口退回原户口迁出地,且自虚假行为被发现之日起,5年内不接受申请人及随迁人入户申请,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执行时间:

自10月15日起施行,有效期至10月14日。

本文内容来源: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链接:http://dghrss.dg.gov.cn/ztzl/ydwgryzj/ljdg/rhdg/content/post_398859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