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条件
内地居民因私事出国定居、探亲、学习、就业、旅行、从事商务和其他非公务活动,可申请办理护照。
注:省外居民(省外户籍的国家工作人员和现役军人)需在户籍地或登记备案地办理。
办理材料
广东省户籍居民:
(一)提交填写完整的《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申请表上贴有本人近期正面免冠蓝底彩色光学照片(规格48*33mm或40*33mm)一张,提交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证件数字相片技术要求的《数码相片回执》。申请人签名需在民警受理时当面签署,学龄前儿童等不具有签名能力的申请人可以不签名。(用黑色墨水水笔或钢笔书写)
(二)交验申请人居民身份证;
在居民身份证领取、换领期间,可以提交临时居民身份证;
未满十六周岁的申请人如未办理居民身份证,可提交本人户口簿;
本市现役人民解放军军人、人民武装警察,应当提交军官证、士兵证或者警官证作为本人的身份证件。
(三)申请人是国家工作人员、现役人民解放军军人、人民武装警察的,或者纳入国家工作人员管理(具体由组织人事部门决定),需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交单位意见。(即:政审表)
(四)未满16周岁的申请人,交验户口簿、出生证等能够证实监护关系的证件、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或者护照等身份证件及复印件,监护人在申请表上签署《监护人同意书》,并由监护人陪同;如监护人无法陪同的,可以委托他人陪同,意见仍由监护人出具,并提交监护人委托书,以及陪同人的居民身份证或者护照等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五)持护照申请换发、加注、或旧护照的个人身份信息与现在不一致的,交验护照原件并提交复印件(复印件用A4纸,下同)。
(六)申请护照变更加注的,提交需要作变更加注事项的证明材料。
非广东省户籍居民:
(一)提交填写完整的《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申请表上贴有本人近期正面免冠蓝底彩色光学照片(规格48*33mm或40*33mm)一张,提交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证件数字相片技术要求的《数码相片回执》。申请人签名需在民警受理时当面签署,学龄前儿童等不具有签名能力的申请人可以不签名。(用黑色墨水水笔或钢笔书写)
(二)交验申请人居民身份证;
在居民身份证领取、换领期间,可以提交临时居民身份证;
未满十六周岁的申请人如未办理居民身份证,可提交本人户口簿;
(三)未满16周岁的申请人,交验户口簿、出生证等能够证实监护关系的证件,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或者护照等身份证件及复印件,监护人在申请表上签署《监护人同意书》,并由监护人陪同;如监护人无法陪同的,可以委托他人陪同,意见仍由监护人出具,并提交监护人委托书,以及陪同人的居民身份证或者护照等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四)申请人系国家工作人员、现役人民解放军军人、人民武装警察的,或者纳入国家工作人员管理需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交单位意见。
(五)持护照申请换发、加注、或旧护照的个人身份信息与现在不一致的,交验护照原件并提交复印件(复印件用A4纸,下同)。
(六)申请护照变更加注的,提交需要作变更加注事项的证明材料。
(七)省外户籍居民需提交与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入境部门要求一致的申请材料。
办理流程
网上预约→打印《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领号→窗口受理→取回执→缴费→领证
注:预约渠道为“广东出入境”微信公众号。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
自受理之日起7个工作日。外省户籍居民在非常住户口所在地申请普通护照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应当在20日内予以签发。
收费标准:
自2019年7月1日起,因私普通护照每证收费120元,护照加注0元(以上收费标准不含邮政速递服务费)
办理地点
1、东莞市市民服务中心:东莞市南城街道新城社区鸿福路199号。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2、各分局出入境窗口受理业务一览表(点击查看)
办公时间:由于办公时间不统一,可咨询具体办事窗口
注意:可在就近办事窗口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