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公租房的公平租赁,该《意见》要求各地建立健全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核、公示、配租和租后管理等制度,一旦查实有以虚假资料骗租公租房的申请人,立即责令退还或退出,并取消其在5年内再次申请的资格。
此外,公租房的价格也会很实惠,租金按照略低于同地段、同类别商品住房市场租金的原则确定。符合条件的承租人,还可以按规定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用于支付租金。根据该《意见》要求,新建公租房要尽可能安排在交通便利、公用事业完备、就业方便的区域。具有一定规模的公共租赁住房项目,还要同步建设市政公用和公共服务设施。此外,公租房出租前,还要进行简易装修,配置必要的器具,也就是“拎包即可入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