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贷对象
在我市购买自住住房时已办理纯商业性住房贷款、现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公积金缴存者,其所购自住住房已办理《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后,可申请办理商业性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简称“商转公”贷款。
常州市从9月5日重启住房公积金“商转公”贷款,溧阳同步实行。
目前借款人办理商转公贷款采取先还后贷方式,即已办理商业性住房贷款的缴存者向住房公积金中心申请商转公贷款,经中心同意后,缴存者以自筹资金还清原商业性住房贷款,并办理担保手续后,中心再发放商转公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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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申请商转公贷款注意事项
常州申请商转公贷款转贷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