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社保转移指南-本溪社保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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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社保转移指南

发布时间:2023-01-21 07:47:03

内容来源:互联网

关键词汇:本溪社保转移,本溪社保转入,本溪社保转出,本溪社保转移指南

内容简介

本溪社保转移是需要个人办理的手续,本溪社保转移仅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的转移,其中省内转移可以直接在社保局办理,跨省转移手续相对复杂。办理条件1、参保人员的社保账户已暂停2、无任何欠费记录办理材料1、身份证原件复印件;2、到原始地社

本溪社保转移是需要个人办理的手续,本溪社保转移仅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的转移,其中省内转移可以直接在社保局办理,跨省转移手续相对复杂。

办理条件

1、参保人员的社保账户已暂停

2、无任何欠费记录

办理材料

1、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到原始地社保征缴大厅转移窗口打印《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3、持《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到转移地社保局。

办理流程

申报转入:

科长(副科长)复核参保人员关系转移业务办理情况,签字并盖章。

经办人员对业务申报表及证明资料的正确性、完整性进行初审,对符合要求的出具《基本养老保险保险关系接续联系函》,扫描申报材料原件,并承诺办结时间。

经办人员在15个工作日内向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

财务科做好跨省转移收入登记。

经办人员在系统内为转入人员办理关系接续并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录入系统。

科长(副科长)在系统中复核转入人员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记录和个账记录与纸质资料的真实性、一致性。(45个工作日办结)

申报转出:

申报条件:跨统筹范围流动就业及户口迁徙的参保人员。转出必须已办理暂停参保。

申报材料: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对账单。

经办人员审核资料后向申报者出具参保缴费凭证。

收到申报者拟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的《基本养老保险转移接续联系函》后,经办人员15个工作日内出具《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一式三份)。

科长(副科长)复核参保人员关系转移业务办理情况及《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确保人员转移纸质数据与系统记载数据一致,签字并盖章。

经办人员在系统中终止转出人员的关系,并向对方社保机构发出一份《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一份《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留存归档。(45个工作日办结)

送交财务科一份《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用于转账。

经办人员将转出人员资料送分管领导审批签字。

办理地点

本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本溪市平山区水塔路22号

服务热线:12333

办公电话:024-42808610

上班时间:国家规定正常上班时间

公交路线:

1、乘坐1路公交车到 八千平 公交站下步行40米。

2、乘坐公交27路、30路公交车到 本钢二宿 公交站下步行50米。

3、乘坐15路公交车到 水塔 公交站下步行120米。

3、乘坐公交4路、5路、8路、20路、20路支线、26路、33路、50路、60路公交车到 水塔 公交站下步行120米。

本溪市社保局一览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30个工作日(不包含转出地社保机构工作时间)

办理费用:免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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