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音郭楞社保转移指南-巴音郭楞社保政策
热门资讯

巴音郭楞社保转移指南

发布时间:2023-04-21 23:03:03

内容来源:互联网

关键词汇:巴音郭楞社保,社保转移,社保,巴音郭楞社保转移指南

内容简介

统筹区域内转出人员(不含兵团、自治区区级机关事业单位社保中心)的参保人员,按规定只转移社会保险关系,不转移基金。跨统筹区域转出人员(含兵团、自治区区级机关事业单位社保中心),由缴费单位所在区(县)社保所为其出具个人社会保险关系证明并按规定转移基金

统筹区域内转出人员(不含兵团、自治区区级机关事业单位社保中心)的参保人员,按规定只转移社会保险关系,不转移基金。跨统筹区域转出人员(含兵团、自治区区级机关事业单位社保中心),由缴费单位所在区(县)社保所为其出具个人社会保险关系证明并按规定转移基金。

办理条件

1、参保人员的社保账户已暂停

2、无任何欠费记录

3、跨省转入还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男性不满50周岁、女性不满40周岁的;

(2)返回户籍所在地就业的;

(3)经县以上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批准调动的;

(4)达到退休年龄时最后参保地缴费不足10年,按规定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至上一个参保满10年的参保地,或因没有10年以上参保地转至户籍地的。

办理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委托他人办理申请的,需提供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

4、《基本养老保险参保凭证》

5、《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6、《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

办理流程

省内转移

1、社保转出巴音郭楞

转入地开具《接收函》-交至转出地(巴音郭楞参保的人社局)-转出地再开具《介绍信》-将相关材料提交至转入地。

2、社保转入巴音郭楞

(1)携带转入地(巴音郭楞参保的人社局)社保局开具的联系函(医疗保险)接收函(养老保险)及身份证复印件交至转出地社保局的社保转移窗口办理

(2)将转出地社保局开据的参保凭证及信息变更表交至转入地社保局

跨省转移

1、社保转出新疆

(1)养老保险转移:经办人员持在转出地社保机构开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和参保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到市人社局政务公开大厅“社会保险转移”窗口办理相关手续。

(2)医疗保险转移:经办人员持转出地社保机构开具的《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和参保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到市人社局政务公开大厅“社会保险转移”窗口办理相关手续。

(3)失业保险转移:工作人员对初审符合转入条件的开具《失业保险关系接收函》;经办人员持《失业保险关系接收函》返回件、参保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和转出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具的《在职职工失业保险关系转迁表》到市人社局政务公开大厅“社会保险转移”窗口办理相关手续。

2、外省社保转入

本人或者单位代办人携带身份证原件或者身份证复印件,并在巴音郭楞社保局开具《养老保险凭证》和填写《医疗保险变更信息表》,交至转入地社保局即可。

备注:以上业务流程仅适用巴音郭楞本级,转出/转入另一方手续以当地人社局经办部门办理的为准。

社保关系转出流程

社保关系转入流程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30个工作日(不包含转出地社保机构工作时间)

办理费用:免费

办理地点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 萨依巴格路42号附近

巴音郭楞社保局电话地址一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