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鞍山市对来鞍山就业、创业的高校毕业生提供了租房、购房补贴,具体申报范围、申报条件、申报材料及流程请看全文。
一、申报范围
2022年1月1日以后来鞍就业创业的全日制硕士和本科毕业生。
二、申报条件
(1)全日制硕士毕业生要求35周岁以下,全日制本科毕业生要求30周岁以下。
(2)在鞍各类企事业单位就业的,须签订1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在鞍工作满3个月并缴纳社会保险,在鞍创业的,须在我市创办企业并依法纳税。
(3)申请购房补贴的,在鞍首次于2022年1月1日以后购买商品住房。
三、申报材料
(1)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申请人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国内高校毕业生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开具的学历认证报告复印件、国外高校毕业生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开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3)在鞍就业人员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劳动合同(或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复印件、缴纳社会保险证明;在鞍创业人员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纳税证明。
(4)申请生活补贴人员,提供鞍山市高校毕业生生活补贴申请表2份、鞍山市高校毕业生生活补贴审核情况汇总表。
(5)申请购房补贴人员,提供鞍山市高校毕业生购房补贴申请表2份、鞍山市高校毕业生购房补贴审核情况汇总表、首次购买房屋权属证书(或网签合同)复印件。
(6)以上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工作单位公章。
四、申报办理流程
(1)个人注册并登录“鞍山人才”APP或登录“鞍山人才服务综合体”网站,点击“高校毕业生补贴申请”,填写个人信息,并上传材料。
(2)中省市属企事业单位就业人员将信息提交至市人就中心进行初审,市人就中心对网上申报的信息进行初审,并进行线下核实。有问题的退回至申报人并写清理由。
(3)县区企事业单位就业创业人员,将信息提交至县区人社部门,县区人社部门对网上申报的信息进行初审,并进行线下核实。核实无误后,提交至市人就中心。有问题的退回至申报人并写清理由。
(4)市人就中心对网上申报的信息进行复审,并确定最终发放名单。
注:市直单位申请人将申报材料报主管部门同意后,报送市人力资源和就业服务中心,补贴款由市财政局拨付给市人力资源和就业服务中心负责发放。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鞍山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补贴】可获高校毕业生租购房补贴、就业见习补贴、技能提升补贴、救助补贴等关联信息。